谘詢內容:國務院國資委《關於規範中央企業貿易管理嚴謹各類虛假貿易的通知》第一條指出嚴禁開展背離主業的貿易業務。請問:是否可以理解如果是圍繞中央企業主業的“兩頭在外”貿易是可以正常開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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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規範中央企業貿易管理 嚴禁各類虛假貿易的通知》規定,國務院國資委核定集團主業範圍不包括貿易的中央企業應由集團董事會審批後圍繞服務主業開展貿易業務,原則上不得開展與主業無關的貿易業務,關係國家能源、資源、糧食、國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以及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特定貿易業務經集團董事會批準後可保留。主業範圍包括貿易的中央企業應規範開展貿易業務,不得單純為做大規模開展貿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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