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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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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和文化市場方麵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擬訂本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藝術領域的體製機製改革。

  3、管理本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動。

  4、推進本市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5、擬訂本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6、擬訂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7、管理本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群眾文化工作;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8、擬訂本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以及其他有關文化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9、負責本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對網絡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10、擬訂本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以及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工作。

  11、擬訂本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12、管理本市對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3、依法對本市文化藝術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文化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文化局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匯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14個,包括:北京市文化局(本級)、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市雜技學校、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北京京劇院、北方昆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北京市文化局院團服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資產監管事務中心、北京市對外文化交流事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60,127.60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33,037.9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825.46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26,264.2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20,097.47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0.27%;事業收入7,775.62萬元,占收入合計的5.84%;經營收入520.61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39%;其他收入4,644.2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3.50%。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2,873.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2.63萬元,占支出合計的43.37%;項目支出69,365.07萬元,占支出合計的56.45%;經營支出215.3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18%。

  2016年結餘分配905.9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36,348.61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9,709.9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教育支出641.50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8,571.67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9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6.82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641.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25.78萬元,下降33.68%。其中:

  “職業教育”2016年度決算121.6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72.12萬元,下降37.22%。主要原因:中央補助局屬單位北京戲曲職業學院“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屬於跨年度項目,部分支出需要結轉下年繼續執行。

  “進修及培訓”2016年度決算519.8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253.66萬元,下降32.79%。主要原因:各單位貫徹中央厲行節約精神,利用單位內部資源開展培訓,壓縮了在外培訓的費用。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6年度決算108,571.6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561.75萬元,下降3.18%。其中:

  “文化”2016年度決算105,029.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7,103.53萬元,下降6.33%。主要原因:貫徹中央減少存量資金的政策,對北京市曲藝(相聲)新作品展演、“中埃文化年”北京文化周等項目年中無法實施的預算支出予以核減。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6年度決算3,541.7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541.7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財政部下達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專項資金預算32萬元、2016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3510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496.8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62萬元,增長1.1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6年度決算496.8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5.62萬元,增長1.14%。主要原因:落實人力社保局有關政策,調整離退休費。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7,207.2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2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90.86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72.18萬元減少81.3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254.0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88.76 萬元減少34.67萬元。主要原因:為貫徹中央厲行節約精神,嚴格控製因公出國境項目支出;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完成文化部及我市文化交流活動等方麵,包括赴芬蘭、克羅地亞等國家舉辦"歡樂春節"活動、赴捷克匈牙利開展文化交流活動、舉辦“金猴鬧春”紐約時代廣場快閃活動等方麵,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1個、112人次,人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2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2.2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5.53萬元減少3.26萬元。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控公務接待費支出,沒有公函的一律不得接待。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其他省市來我市交流考察、舉辦活動等接待費用。公務接待36批次,公務接待37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34.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77.89萬元減少43.3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相同。主要原因:落實公車改革工作,沒有安排車輛購置,2016年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234.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277.89萬元減少43.3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公車改革工作,部分車輛停駛。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99.6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2.6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8.7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3.59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15輛,車均運行維護費2.04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82.96萬元,比上年減少15.84萬元,下降3.18%。減少原因:貫徹中央厲行節約精神,壓縮辦公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文化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1,296.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44.4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513.3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739.2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549.1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3.0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322.2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3.77%。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固定資產總額187,928.73萬元,其中:汽車115輛,2,983.7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4台(套),5,459.77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8個,占部門項目總數的30.72%,涉及金額48,487.91萬元。其中,采用普通程序評價的項目16個,采用簡易程序評價的項目82個,評價項目涉及文化局主要業務處室及所有下屬單位,實現了績效評價全覆蓋。

  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績效目標比較合理;業務管理製度較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製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能夠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質量較高,時效性強,產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對北京市文化行業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社會效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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