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說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市經濟信息化委),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指導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推進信息化等工作,同時掛北京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簡稱市國防科工辦)牌子。
內設29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財務處(審計處)、研究室(政策法規處)、規劃布局處、科技標準處、經濟運行處(央企服務處)、中小企業鎮村處、節能與環保產業處、基礎與新材料產業處(北京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裝備產業處、汽車與交通設備產業處、都市產業處(食品產業處)、生物與醫藥產業處、軍工綜合處、軍工運行處(核應急處)、航空航天產業處(軍民結合推進處)、電子信息產業處、軟件與信息服務業處、電子政務與信息資源處、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處、信息安全協調處(應急處)、人事教育處、對外交流合作處。另設機關黨委、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監察處。
下屬18個預算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0個,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鄉鎮企業局農民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工業係統勞動力資源交流中心、北京市產業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市政務信息安全應急處置中心、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北京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促進中心、北京市國防科技工業事務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項目評審中心;差額撥款事業單位8個,即北京市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北京市政務網絡管理中心、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北京市信息資源管理中心、首都之窗運行管理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北京市工業係統人才開發中心。
市經濟信息化委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3.監測分析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的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4.按照規定權限,核準、備案和上報本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麵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政策。
5.指導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相關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6.擬訂本市高技術製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和新興產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7.承擔振興本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托國家及本市重點工程建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8.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9.指導和促進本市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係。
10.指導和協調本市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鎮村產業生產集中地(農民就業產業基地)建設;指導鎮村產業發展。
11.統籌推進本市信息化工作;組織製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信息化和經濟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12.統籌協調本市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促進電信網絡、廣播電視網絡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參與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方麵的協調工作。
13.承擔本市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係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係統與基礎信息係統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北京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4.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台(網)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負責研製、生產、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15.組織協調北京地區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推進軍民結合;協調推進本市航空航天產業發展。
16.開展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17.負責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
1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部門行政編製199人,實際190人;事業編製356人,實際300人;聘用人員41人。離退休人員228人,其中:離休17人,退休211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348793.44405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14554.327526萬元,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2741.090435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13.9萬元,其他收入25.175576萬元,使用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10.837829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1348.112688萬元。
2016年支出預算348793.4440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7.924191萬元,項目支出334565.519863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5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的主要方向為:一是新能源汽車市級補助及示範推廣補助。二是經濟和信息化基礎職能保障經費。包括建立全市工業及信息服務業運行過程中源頭信息的實時采集渠道,開展日常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等工作;就地關停淘汰低端、低效和高耗能高汙染企業,疏解轉移一般製造業和高端製造業中比較優勢不突出的生產加工環節,推進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推動存量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構建“高精尖”產業結構;開展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重點領域專題報道等宣傳活動。三是信息化保障及運行經費。包括政務信息化運維保障,確保政務網絡、政務基礎平台的安全運行;加強網絡安全日常監測及數據備份,保障係統正常運行。四是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新技術新業務示範應用等信息化項目給予財政補助資金支持,引導企業積極參與本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五是麵向全市法人用戶提供“法人一證通”證書服務。完成全市部分服務網點建設、呼叫中心建設,實現“法人一證通”證書與已接入一證通平台的33家委辦局45個應用係統對接,進一步完善我市法人網上辦事服務,推動各委辦局業務互通、資源整合、法人信息共享,為我市統一的網上服務大廳建設奠定技術和服務基礎。六是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組織軍工運行及行業監管,北京地區軍工資質準入與日常監管,核應急管理能力建設。七是支持高精尖產業發展基金增資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增資,支持重大高精尖產業項目及生產工藝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工藝美術企業進行精品和規模化產品開發等,擴大中小創投基金規模。八是支持全市中小企業創新融資服務體係建設,推進金融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於市場收費標準的金融產品服務,進一步加大創新融資產品供給;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基地建設。
四、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全年支出中,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280.85270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96.915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0883.9368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