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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財政預算信息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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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預算情況的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21個處室。2018年預算單位為30個。

  2、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工商行政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2)負責本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委托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組織企業改組改製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本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生活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交易行為;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交易行為;負責各類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

  (4)承擔監督管理本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

  (5)組織開展本市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谘詢、申訴、舉報的受理、處理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體係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6)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7)承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8)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9)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製定和推行合同示範文本;負責依法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依法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10)指導本市廣告業發展,依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對經營者使用商標和印刷商標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保護特殊標誌。

  (12)承擔組織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係統建設和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分類工作的職責,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3)依法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14)負責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行政編製4608人,實際4564人;事業編製1266人,實際590人;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446人。離退休人員2956人,其中:離休50人,退休2906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189994.34萬元,比2017年187367.99萬元增加2626.35萬元,增長1.4%。其中:財政撥款183880.29萬元,比2017年175492.67萬元增加8387.62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190.32萬元,比2017年235.11萬元減少44.79萬元;其他資金5923.74萬元,比2017年11640.21萬元減少5716.48萬元。2017年其他資金較大,主要原因是2017年其他資金包括2016年底職業年金追加結轉。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189994.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60519.4萬元,占總支出預算84.49%,比2017年161285.34萬元減少765.94萬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控製一般性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9474.94萬元,比2017年26082.65萬元增加3392.28萬元,增長13.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事製度改革、京津冀一體化協同發展及專項整治類項目經費需求增加,區政府專項資金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是圍繞部門職責和年度工作任務設立的商品質量監管經費、執法辦案經費,信息化運行維護經費、投訴舉報坐席外包服務、登記谘詢熱線服務等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23個行政單位、7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975.5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754.1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90.2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登記製度創新、信用體係管理、消費環境建設和城市治理等領域的調研和培訓。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24.17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30.35萬元減少6.1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單位人員來我局學習交流等方麵。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861.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1139.75萬元減少1139.75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對部分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2018年沒有相關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861.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14.7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42.6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33.24萬元,其他270.58萬元。比2017預算數2469.36萬元減少608.1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壓縮單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203.4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24.0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9379.3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696.73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穀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興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城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查總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安門地區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慶分局、北京市工商局開發區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都機場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順義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台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西站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懷柔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等23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039.37612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9個,占全部預算項目368個的32.34%。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242.34萬元,占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43.76%。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產總額241414.68萬元,其中:車輛1005台,12751.0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6台(套)、2811.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675.33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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