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推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工作、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下設10個部門。包括: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製101人,實際84人;事業編製7人,實際7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製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4931.12萬元,比上年5253.74萬元減少322.62萬元,下降6.14%。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707.63萬元,比上年5159.13減少451.50萬元,下降8.7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707.06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9.9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57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572.27萬元,比上年4795.01減少222.74萬元,下降4.65%,其中:基本支出4192.58萬元,占支出合計的91.69%;項目支出379.69萬元,占支出合計的8.3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930.55萬元,比上年5253.18減少322.63萬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我院厲行節約原則,減少非剛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71.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000.18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5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8.94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54%;衛生健康支出272.58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4000.1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4412.61萬元減少412.43萬元,下降9.35%。其中:
"檢察"(款)2020年度決算4000.1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4412.61萬元減少412.43萬元,下降9.35%。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以及厲行節約原則。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5.28萬元減少5.28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5.28萬元減少5.2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培訓工作情況未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98.9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387.92萬元減少88.98萬元,下降22.9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298.9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367.92萬元減少68.98萬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0萬元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去世,病故職工情況支出,當年沒有發生職工去世病故。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72.5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362.88萬元減少90.3萬元,下降24.8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272.5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362.88萬元減少90.3萬元,下降24.8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障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19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5.18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6.74萬元減少1.5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未安排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65.1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66.74萬元減少1.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26.7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6.74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我院2020年度新購置公務用車一輛,車均購置費26.7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8.4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0萬元減少1.56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原則,樹立過緊日子思想。2020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0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1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68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9輛,車均運行維護費2.02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39.85萬元,比上年665.95減少26.1萬元,減少原因:我院厲行節約原則,減少非剛性支出。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39.4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20.7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8.7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5.8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7.4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9%。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0年車輛19台,384.9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51.9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製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8個,占部門項目總數的100.00%,涉及金額517.97萬元。評價結果:項目立項背景較為充分,總體績效目標較為明確,相關管理製度較為完善,管理較為嚴謹。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的主要內容為:業務應用係統維護管理、機房係統運維、信息管理與數據維護、其他信息係統、安防監控係統、會議係統及談話間音視頻記錄係統、門禁係統、辦公IT係統等。
隨著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進一步發展,檢察辦公、辦案業務對信息技術的依賴不斷增大,信息化設備不斷投入,組織的硬件設施、軟件係統規模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複雜性不斷增強,重要性不斷提高。
該項目為延續性項目,延慶檢察院至今的網絡運行,統一業務應用係統的軟件維護,以及終端等的維護,一直由外包公司負責,2021年將繼續延續。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評價工作程序主要分為準備評價階段、實施評價階段、評價分析階段三個階段。
1.準備評價階段
4月24日-5月9日為準備階段,在明確委托方要求的前提下,編製符合項目特點的績效評價工作方案;評價機構組建了項目工作組,入戶輔導項目單位撰寫績效報告、準備資料、完善績效目標申報表。
2.實施評價階段
5月10日-5月13日為實施階段,評價機構完成項目資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輔導項目單位完善績效報告,形成績效報告終稿;2021年5月13日組織項目單位召開了績效評價會議,專家組通過聽取匯報、質詢、查閱資料等方式,了解項目的執行情況,對項目進行了綜合評價。
3.評價分析階段
2021年5月13日-20日為評價分析階段:評價機構對項目決策、管理、績效進行綜合分析,按照規定的文本格式和內容撰寫績效評價報告,並提交延慶檢察院征求意見。2021年5月20日前,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形成績效評價報告正式稿送達委托方。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3.00分,項目綜合評定結論為"優"。該項目得分和級別評定情況如下:

通過對項目決策分析、項目管理分析、項目產出、項目效益綜合評價分析,該項目績效目標明確;項目單位預算管理規範,資金到位和執行情況較為良好;項目實施後,基本保證了延慶檢察院信息化工作穩定持續運行,為信息化業務應用提供有力支撐,保證信息化係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全麵提高了辦案工作效率,有效推動法治信息化建設。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經濟性分析
該項目依據相關財務管理製度使用資金,但由於預算編製的細化量化程度不足,不利於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的成本控製。
2.項目效率性分析
(1)項目的實施進度
該項目在年度內完成項目內容,實施進度良好。
(2)項目完成質量
該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執行ISO9001質量管理體係,確保服務質量符合要求。
延慶檢察院信息化係統是一個龐大而複雜的係統,涉及的技術多而且細,故障點多,給維護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在運維過程中,著重預防,力爭在故障發生之前,找到問題、解決問題隱患,而不是在問題出現之後去解決。規避故障風險將是維護工作的難點,是維護工作的重要內容。
係統的運行過程中,通過日常的監測工具、定期的係統檢測,豐富的工程師維護經驗,對係統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提前排查,排除係統中存在的問題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
在2020年全年的運維服務中,按照既定運維服務指標及內容完成了運維工作。
3.項目效益性分析
(1)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
本項目依照既定目標完成了運維服務。
通過對係統管理與維護全過程的控製,促使係統維護工作按時、保證質量的完成。引入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論,建立係統的、規範的、科學的質量保證體係。從質量管理角度詳細劃分係統管理與維護中的各個環節(即所謂過程),控製各個環節的質量,並進行持續改進,從而有效保證係統建設的質量,確保滿足質量目標。
係統運行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各種問題,快速、優質的處理問題,避免問題的擴大,將損失降低到最小,保障係統應用的繼續進行,是對維護隊伍工作能力、素質高低的考驗,也是維護工作的主要工作內容。
對係統中發生的問題進行實時處理,對重大事故做到及時匯報,提交相關的故障報告,對技術難點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反映至運維公司,調配相關各類資源,全力保障故障的處理。
係統升級和調試階段,無論是在軟件上,還是在硬件上,會有一部分功能設計和係統的實際應用有一定的出入,通過實際業務的調研、係統的進一步使用,盡早的發現這些設計中考慮不周全的地方,通過實踐進行係統各方麵優化,讓係統更好的滿足應用,是維護工作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工作內容。
保障係統安全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數據的安全,延慶檢察院信息係統內部數據種類多,而且隨著應用的推廣,數據的存儲量將會越來越多,對業務的正常開展所起的作用也越來越大,保障數據的安全和保密,保障院內工作的順利進行。
對日常所采集數據進行有效存儲,對重要數據進行多介質、多場所、定期備份,對備份介質進行專人保管,製定完備的數據備份策略,建立完整、有效的數據存儲、備份管理製度,為院內業務的正常運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定期對存儲、備份的數據進行可靠性檢測,製定完備的數據恢複操作規範,一旦出現數據故障,用最快速度恢複數據,保障院內業務的正常運行。
建立維護人員安全保密規範,進行操作授權管理;保障數據傳輸平台的安全性,保障數據傳輸過程中無丟失、損壞,係統的使用過程中,對院內數據進行人員訪問權限設定,建立詳細、全麵數據保密製度。
(2)項目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
該項目的實施,保障了延慶檢察院內部係統的正常運行,減少了軟硬件問題的出現,提高了單位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整個服務體係配備充足的資源,並預留必要的儲備。在此基礎上,對重點服務對象和重點服務內容,堅持特事特辦、快速保障。
該項目以全局性需要為服務保障的重點,以應用技能為培訓安排的重點,以預防措施為安全管理的重點,以信息資源為數據保護的重點,以穩定運行為係統維護的重點,投入充分有效的人、財、物資源,高標準、嚴要求,有針對性地保證服務能力、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本年度的運維工作提供了業務部門滿意度調查表,獲得了業務部門的好評。但相關佐證資料不夠完善,成果體現不充分。
(3)項目可持續影響
隨著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進一步發展,檢察辦公、辦案業務對信息技術的依賴不斷增大,信息化設備不斷投入,組織的硬件設施、軟件係統規模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複雜性不斷增強,重要性不斷提高,使信息化的運維工作成為可持續的一項工作。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的填報不夠規範,個別指標細化量化不足,合理性不足。如:產出成本指標,質量指標。
(2)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完善,對於製度構建與遵循、管控措施、考核驗收、風險防控與應急等要素不足。實施方案的不完善,使其指導意義不足,有效性欠缺。
(3)項目執行過程監督管理不夠嚴謹,相關措施不到位,管理過程未留痕。
(4)預算申報精細化不足,預算編製依據不夠充分。該項目預算編製不夠細化量化,部分內容依據不充分,使其成本控製不足。
(5)項目績效成果資料不夠充分,不利於項目實施效果的體現。
(六)有關建議
(1)科學設定項目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要與單位職能相關;細化量化項目的績效指標、使績效指標具有可衡量性,提升對項目執行的指導意義。
(2)完善項目實施的管理方案,引入過程監督、製度構建與遵循、項目驗收與考核、風險控製及應急預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導意義。
(3)加強過程監督管理,明確項目實施主體的責任,對於監督管理的資料留痕不充分。
(4)預算編製工作應在科學合理規範的前提下進行,按照項目規模、項目實施進度和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依據北京市相關行業標準、項目實際需求量以及與之匹配的人員工作量編製專項資金預算,使預算更加精準,避免超額支出以及結餘較大的情況,進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的收集和檔案整理,以便於充分體現該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2020年度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