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編製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谘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網站https://www.bjjgj.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聯係(地址北京市右安門東街7號,郵編100054,聯係電話:8358081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編寫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製定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機製。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分類和保密審查,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凡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我局積極主動進行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積極予以提供。截止2008年底,我局共梳理信息574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4條,不予公開政府信息340條。其中,主動公開了機構職能信息46條,包括機構職責1條、機構信息1條、領導介紹7條、機構設置37條;主動公開了法規文件類信息70條,包括國家性法律法規14條、行業性法規32條、政府規章4條、規範性文件20條;主動公開了業務動態類信息118條,包括公務員招考信息1條、日常工作動態117條。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一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一年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社會公眾的認可,未發生一起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問題。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我局開展了信息清理和目錄編製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設立了信息公開谘詢室,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我局2008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4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46條,包括機構職責1條、機構信息1條、領導介紹7條、機構設置3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9.7%;法規文件類信息70條,包括國家性法律法規14條、行業性法規32條、政府規章4條、規範性文件2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9.9%;規劃計劃類信息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行政職責類信息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業務動態類信息118條,包括公務員招考信息1條、日常工作動態11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50.4%。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基本措施,一是編製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落實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我局按照《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研究製定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及時向社會公布。公布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公開範圍、公開形式、公開時限確定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機構職能、法規文件、規劃計劃、行政職責、業務動態五個大類十二個小類的政府信息內容,在規定時限內主動公開。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製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和嚴格的製度規範,確保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製。製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製度,明確信息技術處負責編製、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對確定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統一發布。建立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製。三是狠抓網上落實公開,及時發布政府公開信息。一直以來,我局狠抓網上政務公開,及時發布政府信息,取得了較好的效果。2008年,主動公開了機構職能、法規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業務及服務、本部門內工作開展情況及各類動態性信息、行政許可辦理程序以及工作要點、工作動態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我局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根據《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研究製定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及時向社會公布。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機構、申請步驟、收費標準、救濟方式等進行了公布,便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為保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落實,我局明確市局辦公室信訪部門為依申請信息公開受理部門,負責受理、審合、答複。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2008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0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訴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按照現階段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关键词2的信息公開力度還須加大,工作方法還需不斷探索,公開的信息項目、內容、形式都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將以“明確公開的目的,深化公開的內容,規範公開行為”為宗旨,突出基礎性工作的落實,以公開關注度高,公開價值大的政府信息作為工作重點,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一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從健全製度、規範程序入手,增強依法公開、主動公開意識,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製度和相關措施,做好工作標準和要求的鞏固和提高,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入。二是進一步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充分發揮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作用,利用政府網站平台,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上網公開力度,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更好地為公眾提供便利服務。三是在全局範圍內組織專門業務培訓,重點開展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和業務知識方麵的學習,不斷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的專兼職工作人員的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四是市局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檢查,監督部門通過匿名申請、抽查,走訪等形式對信息公開受理和辦理情況進行檢查。五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督促檢查,規範管理信息公開資料,進一步完善細化信息公開項目和內容,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以政府信息公開促進首都監獄係統各項工作的發展。六是進行資源和人力優化調配,加大物質和人力上的投入,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