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依據北京市旅遊局200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編製。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s://www.bjta.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1305室,聯係電話010-85157067)。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北京市旅遊局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市旅遊局信息公開辦公室,配備了專門的工作人員。製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請公開”、“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相關製度規定,在“首都之窗”門戶網站及本局政府網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設置了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場所。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本局開展了信息清理和目錄編製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立了市旅遊局信息公開辦公室,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北京市旅遊局政府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008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7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7.3%;法規文件類信息2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7.8%;規劃計劃類信息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5%;行政職責類信息1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3.2%;業務動態類信息30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1%。
(二)公共谘詢
本局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信息公開熱線電話等方便公眾谘詢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本局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製度,本局設立了1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布了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係方式。
本局2008年度未收到公民或法人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複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08年,市旅遊局未收到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北京市旅遊局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製度和工作機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查閱方式有待優化;政府信息全文電子化率有待提高。
2009年將從以下幾方麵改進: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二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製度和工作機製;三是不斷豐富信息公開服務形式,方便公眾便捷查閱。
北京市旅遊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