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司法局編製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統計範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2003-2008年全部政府信息。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s://sfj.c3e5.com/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司法局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後廣平胡同39號北京市司法局服務大廳;郵編:100035;聯係電話:010-5857578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正式啟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局辦公室作為牽頭部門,法製處、監察處、宣教處作為成員單位。邀請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對機關及直屬單位全體幹部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為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組織專項培訓。清理了2003年到2007年內產生的公文類信息、動態類信息、相對固定信息(包括機構職能、法規文件、行政職責)和公眾服務類信息,共清理信息2314條,其中主動公開信息1853條。在對外接待服務大廳開辟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谘詢電話,在北京市司法行政網站首頁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出台了《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製度。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概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03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57條;法規文件類信息247條,其中法律法規105條,規範性文件48條,其他文件94條;規劃計劃類信息3條;行政職責類信息80條,其中行政許可類14條,行政處罰類60條,行政給付類1條,其他行政執法權類5條;業務動態類信息1916條。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建立了不同的公開渠道。一是對市司法行政網進行了改版,在首頁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明確了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係統。二是在對外接待服務大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的谘詢、申請與答複。配備了供答複谘詢的專用電腦,設立並公布了政府信息公開谘詢電話。三是編印了《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紙質文本,供公眾現場查詢。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屬於行政職責類信息。申請人要求提供某司法鑒定機構獲得行政許可的相關資料。
(二)答複情況
受理該件申請後,关键词2嚴格按照《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依申請公開的相關程序與相關業務部門進行協調。經查,申請人申請的信息部分屬於當事人同意公開的,及時按程序向申請人公開,部分信息不存在,已按程序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對答複表示滿意。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20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08年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未發生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的訴訟費用支出。
五、谘詢情況
200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103人次。其中,現場谘詢3人次;電話谘詢92人次;網上谘詢8人次。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未發生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局在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中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對信息公開屬性確定標準有待進一步明確,保密審查工作有待進一步規範。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製度和機製有待進一步完善。
2009年將從以下幾個方麵改進:一是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提高認識,增強服務能力;二是總結經驗、問題,結合我局的行政管理職責特點進一步明確我局各類信息的公開屬性;三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製度和工作機製,明確公開工作中各崗位職責,提高工作效率。
北京市司法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