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編製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谘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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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9年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並在我局網站上開辟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北京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我局及時調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修訂相關工作製度,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均進展順利。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我局開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和目錄編製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城市管理廣播、新聞發布會、溝通對話會、征求意見座談會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資料索取點,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我局2009年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5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內容包括機構職責、機構信息、機構設置和領導介紹;法規文件類信息2條,內容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業務動態類信息122條,內容包括部門動態和結果公示,占總體的比例為97.6%。
2009年我局及時公布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動態信息,發布與權利人、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密切相關的知識產權類信息及專利工作信息,解讀最新政策措施,及時澄清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社會問題。為國慶六十周年大慶的順利舉辦,促進我市知識產權管理、運用和保護,起到積極作用。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報紙、廣播等媒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政府網站利用文字、圖片及時發布政府信息,為配合《條例》的實施開辟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定期召開“北京市知識產權新聞發布會”發布權威知識產權統計數據,保持中外媒體的溝通;不定期舉辦“外商在京企業溝通對話會”加強與外商的溝通理解,營造我市良好投資環境;此外,根據當年的重點工作我局主動召開新聞通氣會、座談會、論壇,發布我局最新政務動態和政策措施;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和“4.26”知識產權日組織宣傳活動,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我市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為市民答疑解惑,營造尊重知識、鼓勵創新的社會氛圍。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0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案件2件,在法定時限內我局向申請人出具書麵答複意見。其中一件對申請人信息公開;另一件出於便民的考慮,建議申請人直接向信息的製作方申請公開。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我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1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09年我局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2009年我局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09年我局未發生與訴訟有關的費用。
五、谘詢情況
2009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3人次,均為電話谘詢。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發生行政複議一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的法律規定,維持具體行政行為。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科研活動等政策性、法律性很強的工作,雖然我局已建立了各項工作製度,但在具體操作上還應不斷深化對《條例》的理解和運用,不斷加強對本係統、本行業難點問題的研究,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體水平,形成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監督機製,促進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的健康發展。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