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教委”)編製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谘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電子版可從市教委網站(http://www.bjedu.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聯係,聯係電話:66075007。
一、概述
2010年,市教委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要求,以公開、便民、高效為基本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機關依法行政,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開展順利。
(一)不斷完善各項規章製度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對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製度、流程、標準、考核等不斷進行規範。開展多種形式培訓,促進機關工作人員信息公開意識不斷增強。
(二)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努力為公眾提供滿意服務。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委能主動與申請人電話溝通,了解具體需求,盡可能為申請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相關政策和內容,努力使申請人滿意。
(三)利用多種渠道發布公眾關注的政府信息。針對人民群眾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我委及時公開相關文件。我委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及時移送市政府信息公開大廳、市檔案館和首都圖書館方便公眾查閱。編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報》6期,發放到教育係統各基層單位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定期召開新聞通氣會,通過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及時發布、宣傳教育有關政策、措施。我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頁麵訪問量為957894人次。
除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外,我委網站鏈接了大量所屬單位的網站,豐富了信息公開的內容和種類。例如,我委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台,麵向廣大高校畢業生定期、及時、大量發布就業指導、就業雙選和社會需求等信息,為他們盡快實現就業提供大力幫助。服務平台的日平均點擊量為 13383次,共為2011屆高校畢業生提供社會需求崗位信息 14513個,需求人數 124339人。通過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台每年還舉辦8場網絡雙選會,約有2萬名畢業生通過網上雙選與用人單位進行聯係。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自2008年5月1日以來,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我委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6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到100%,其中201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50條(其中行政規範性文件9件)。
在本年度主動公開的450條政府信息中,屬於機構職能類信息2條,占0.44%;屬於法規文件類信息9條,占2.00%;屬於規劃計劃類信息12條,占2.67%;屬於業務動態類信息427條,占94.89%。
針對人民群眾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我委及時公開相關文件,包括曆年“小升初”政策、各類招生考試、本市采取措施確保高校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中小學校舍安全改造,等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度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按照《規定》均按時予以答複。
從申請的內容看,涉及行政職責類信息3件,占100%。
在已答複的申請中,信息已移送檔案館的1件,占50%,同意部分公開政府信息1件,占50%。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我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1人,兼職人員2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10年我委無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2010年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向我委提出減免收費申請。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0年我委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五、谘詢情況
2010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62442人次,其中,現場谘詢1人次,電話谘詢54144人次,網上谘詢8297人次。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未發生針對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案和行政訴訟案。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夠深入,政府信息公開與政務公開特別是網上辦事工作有待加強。
為此,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改進措施是:
(一)豐富網上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功能,為公眾提供更便捷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服務。
(二)加強非公文類信息公開,加大教育政策解讀工作力度。
(三)結合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關於推進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開展教育係統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工作調研,初步建立教育係統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和工作製度、工作規範。
(四)積極開展機關內部、教育係統信息公開培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