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業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3:49    來源:北京市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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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農業局編製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市農業局政府網站”(https://www.bjny.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農業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室聯係(地址:西城區裕民中路6號北京市農業局辦公樓1號樓一層大廳;郵編:100029;聯係電話:8203183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 述

  2013年本機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關於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係列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3年底,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製。本機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始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履行政府職能、加強自身建設、深化行政體製改革、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成立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製度規範建設。製定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按照全市統一規範,編製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審核、受理、監督、保密、移送等相關工作程序和製度。

  (三)強化政府信息基礎管理。本機關承擔著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業機械化四大產業發展和行業監督管理,以及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可再生能源、農業行政執法、農業科技和農技推廣等重要職責。按照《條例》規定,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每年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近7000條。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的原則,分布在機關各處室,實行處長負責製,由專人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係統、局辦公係統和政府網站進行管理,每年編製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同時,按照政府信息移送工作有關要求,及時向市政府信息公開大廳、市檔案館和市首都圖書館移送規範性文件。

  (四)加強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充分運用本機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同設在本機關辦公室的便利條件,建立工作聯動機製,按照市政府信息保密工作要求,共同執行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程序,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開。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與公文運轉和檔案管理有機結合,針對公文類政府信息重新編製了發文稿紙,增加了“信息公開形式及理由”欄目,實現了政府信息形成過程中,同步確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三種公開屬性。

  (五)強化監督管理,推進信息公開。本機關始終把加強監督作為規範工作、落實信息公開的關鍵。明確對違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追究的原則、方式,為責任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據。本機關監察處為政府信息公開監督的專門機構,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公開信息的維護情況、受理情況進行督查;受理公眾舉報。人事處也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作為部門和幹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充分發揮監督舉報機製作用,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信息公開的事項,都建有投訴意見箱,並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群眾評議與監督。此外,還利用政府網站和簡報等平台,積極主動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廣大公眾監督。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建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全過程管理機製。一方麵實施分類管理。製定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內容規範》,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包括機構職能類信息、法規文件類信息、規劃計劃類信息、行政職責類信息和業務動態類信息五大類,據此編製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另一方麵規範公開流程。公眾可通過市農業局網站提交申請表、信函或傳真和當場三種途徑提出申請,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室安排人員每日受理,進行登記並出具登記回執,屬主動公開範圍的,受理人員直接指明獲取途徑。第三方麵完善公開信息內容。凡是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包括單位職能、許可事項、行政執法依據、非行政許可辦事事項、服務程序、決策內容及結果、人事招聘、法規文件和工作動態等方麵的信息,均納入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範圍。各部門及時提供公開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係統的維護,對公開信息的規範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做到了新產生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編製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市農業局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室領取。

  (二)深化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一方麵緊密圍繞職能職責拓寬公開內容。特別是在業務動態中,將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全部納入了主動公開的範圍,如我局承辦的政府實事、農產品質量安全、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市場行情等信息。據統計,2013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93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到了100%。其中,業務動態類信息6848條,占總體的比例為98.8%;法規文件類信息5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8%;機構職能類信息3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4%。另一方麵建立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機製。由於強化公開信息的審核發布工作,全年未發生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案件。通過編發《農業輿情快報》刊物以及來人、來電、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收集對領導有參考價值的前衛性涉農輿情信息,讓領導層及時了解對社會影響大、能夠啟發決策思考的新聞信息。同時監測媒體對我局及所屬單位的相關報道,及時發現涉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一經發現,立即由責任處室提供完整、準確的信息,經領導審批後,及時通過市農業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係統、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宣傳等渠道向社會發布,消除負麵影響,全年編發農業輿情信息近3000條。第三方麵積極拓展主動公開形式、延伸公開渠道。充分利用現有條件,指定了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申請信息公開的場所及谘詢、受理電話,在局政務網站上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在局辦公樓一層大廳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箱,編製了政府信息公開便民宣傳手冊、資料。我局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開展係列宣傳和專題宣傳,讓人民群眾能夠及時地了解、關注農業局的工作、活動及相關信息。同時,緊密結合“北京12316綜合信息服務網”,通過專家在線谘詢、人工座席、電話自動語音、網絡信息瀏覽等四種方式,提供包括受理投訴舉報、農業信息、技術、法律法規等政策服務,提供行政許可信息、政府信息、農業科技、郊區資源、農產品質量追溯、市場行情信息等多方麵的服務。2013年,共受理假劣農資投訴舉報194例,有效維護了農資市場秩序;提供農業信息谘詢4.1萬次,平均每個工作日170餘次;熱線專家值班626人次,現場解答谘詢問題1870次,應邀下鄉解決問題1000餘次,促進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網站點擊率達1500萬次,日均點擊量5萬餘次,居同行業網站前列。“北京12316綜合信息服務網”已經成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另一重要有效的渠道。按照市政府新聞辦要求,作為北京微博發布廳第三批成員單位,我局政務微博於去年3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今年,我局政務微博發布信息449條,原創311條,原創率達69%,共獲得轉發1.89萬次,評論751次,覆蓋人次達8170餘萬。信息內容以全局工作動態、技術推廣、農業知識科普、谘詢服務等為主。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規定,本機關研究編製了《北京市農業局依申請政府公開信息目錄》。設立了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公布了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係方式,指定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工作,接收公眾通過信函、傳真、郵件、當麵申請等方式申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同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受理、審核、回複等相關工作程序和製度,屬依申請公開範圍的,當場受理並出具登記回執,移交辦公室辦理,並將申請信息錄入到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係統中。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並將公眾申請轉到各相關處室辦理,整個辦理時限為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一)申請情況

  本機關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件。申請方式中,當麵申請11件,占總數的78.6%;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2件,占總數的14.3%;通過郵寄方式申請1件,占總數的7.1%。

  (二)答複情況

  已到答複期的申請全部按期答複,並且均為“同意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本機關嚴格執行《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辦法》,自本市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本機關設立行政複議接待場所,配備接待人員,方便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在接待場所及政府網站,公示申請行政複議的條件、審理程序及受理機構等事項。自覺接受上級機關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的監督,自覺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一)行政複議

  2013年,針對本機關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0件。

  (二)行政訴訟

  2013年,本機關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0件。

  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是群眾路線的重要保證,它是政府和群眾溝通的橋梁,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著主動公開信息覆蓋麵有待於進一步擴大,工作人員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等問題。下一步,本機關將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發揮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以求真務實的作風,紮實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北京市農業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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