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5-03-25 14:47    來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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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文化局編製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人員和收支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共5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市文化局網站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文化局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上園村30號,郵編:100044,電話:010-8211077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圍繞中心工作,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積極拓寬公開途徑,以國務院行政審批職能下放為契機,重點推動行政審批改革中的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整合資源,將官網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主渠道,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型網絡媒體,推動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主要發布北京的文化規劃、文化政策、文化資訊,文化信息等內容。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待程序,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均順利開展。

  本年度共產生政府信息1916條,比去年增長694條,增長率47.1%。其中主動公開信息1883條,比去年增長599條,增長率46.7%;依申請公開2條,不予公開信息3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年度共主動公開信息1883條,比去年增長599條,增長率46.7%。具體情況如下:

  機構職能類3條,如龐微副局長簡介、分管工作等信息;法規文件類3條,如北京市文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惠民低價票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劃計劃類1條,如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工作計劃;行政職責類5條,如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文化部下放到市文化局審批);業務動態類1871條,占到我局所產生政府信息總數的99.36%,其中部門動態類信息109條,包括:政務動態類信息4條,如:北京市文化局與科隆市政府共同舉辦第三屆中德青少年文化互訪夏令營;會議動態類信息15條,如:北京市文化局與北京市文物局聯合召開2014—2015年度統計年報工作會;工作動態類信息50條,如:北京市文化局舉辦北京市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提升形象啟動儀式;培訓動態類信息11條,如:北京市文化局舉辦首都小劇場義務監督員培訓班;資金動態類信息2條,如北京市文化局2013年度部門決算;人事動態類信息10條,如:北京市文化局關於田金貴、董國華同誌任免職的通知;廉政動態類信息3條,如: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統計調查類信息14條,如北京市2013年文化發展概況;結果公示類信息1762條,含工作總結信息1條,如:北京市文化局2013年工作總結;行政許可結果公示信息1582條;其他結果公示179條,如:北京市動漫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公布2013年度通過年審動漫企業名單的通知。

  (二)公開形式

  1.利用官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對產生的政府信息進行實時發布。我局官網與內部辦公係統實現了無縫對接,各部門產生的政府信息實時在官網政府信息專欄發布,我局官網與首都之窗也實現了無縫對接,將本局運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政府信息同步在官網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布,確保了政府信息實時、全麵、準確公開。

  2.借助新聞媒體做好重要、熱點信息的公開。圍繞中心工作,利用新聞媒體,重點公開了“京津冀文化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京津冀河北梆子展演”、“中國夢北京故事展演”、“歡樂春節歐洲行”、“國慶65周年”等重大活動及“市民係列文化活動”、“舞動北京”群眾舞蹈大賽、戲劇?舞蹈演出季、北京國際音樂節、打開藝術之門、藝術北京、青年藝術100、北京畫廊周、動漫北京、羊年生肖形象設計大賽等與市民密切相關的文化活動的信息,全年共計在人民日報、央廣、央視、光明日報、中國文化報等中央媒體發布信息360餘次。

  3.借助微博發布群眾關注的信息。利用北京市文化局官方微博“文化北京”發布信息2600條,如“2015羊年吉慶生肖設計大賽”作品征集活動啟動;在騰訊微博廣播信息1040條,如北京市文化局在“文博會”現場舉辦了文化藝術展區新產品推介和簽約儀式。在人民微博發布信息1040條,如北京市文化局舉行戲劇奧林匹克專家座談會。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局201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次,已答複。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局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共15人,均為兼職。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14年本局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共計0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2014年本局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減免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共計0元。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4年本局機關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共計0元。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沒有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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