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北京市水務局編製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市水務局網站(https://www.bjwater.gov.cn)下載。由於篇幅有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玉淵潭南路5號;郵編:100038;聯係電話:010-68556667)。
一、概述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認真落實國務院、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照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部署,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圍繞重點領域,深化公開內容。一是對本市境域內的重要河流、大中型水庫和湖泊實施水質監測,定期將水質監測結果在北京市水務局網站的便民信息專欄公開。二是積極協調供水企業對水廠出廠水和管網水水質取樣檢測,督促供水企業在其網站和屬地政府網站上定期公開出廠水和管網水水質檢測結果。三是加大水利建設項目招投標信息公開,堅持在法定平台和北京市水務局網站發布招投標信息,同時在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引入“信用標”,將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檢查等環節全部納入信息評級標準並適時向社會公開。四是在北京市水務局網站集中公開了我局基本信息、法定職責、行政審批清單和行政處罰清單等7個方麵職權信息的內容。五是在北京市水務局網站定期公開財政預算、決算信息,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二)健全體製機製,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工作機構。成立北京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並明確相應的工作職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匯報,研究推進水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印發工作要點。編印《北京市水務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指導各處室、單位落實年度信息公開工作。三是優化公開目錄。結合水務實際情況,對北京市水務局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梳理匯總。四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屬性,嚴格規範保密審查流程。五是利用座談、研討等形式開展業務培訓,培訓工作人員80餘人次。
(三)拓寬信息渠道,滿足公眾需求。一是通過不斷優化北京市水務局網站欄目設置,充分挖掘網站在信息公開、在線服務等方麵服務功能,全年網站發布信息2583條。二是利用新聞發布會和媒體直播方式就市民關心的水務問題進行互動交流,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全年召開新聞發布會16次,媒體直播互動交流4次。三是通過水務便民熱線解答公眾疑問,接受市民谘詢,共處理各類群眾來電2745件。四是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發布水務動態、應急預警、水務文化等信息,並及時澄清謠言。2015年“水潤京華”微博發布信息936條,“水潤京華”微信發布信息374條。
(四)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公眾關切。一是圍繞《北京市水土保持條例》的出台,通過媒體對《北京市水土保持條例》的相關條款和起草、出台意義進行宣傳解讀,並邀請專家結合典型案例進行深入解讀。二是圍繞水影響評價製度,采用專家專訪、新聞報道和媒體互動等形式,對政策製定背景、主要製度設計等內容詳細解讀。
一年來,北京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政府主管部門的悉心指導下,機構運行正常,隊伍素質提升,工作穩步推進,進一步暢通了水務部門與社會公眾的互動渠道,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通過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信息56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動態類445條,占79.2%;行政職責類28條,占5%;規劃計劃類1條,占0.2%;法規文件類26條,占4.6%;機構職能類62條,占11%。

(二)谘詢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共接收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就相關政府信息的谘詢50次,其中,現場谘詢6人次,電話谘詢39人次,網上谘詢5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共收到政府依申請信息公開的申請19件,與2014年度相比,增加了16件。按照申請方式,分為互聯網提交申請的5件,占26.3%;信函申請13件,占68.4%;當麵申請的1件,占5.3%。按照申請內容,分為規劃計劃7件,水資源5件,節水1件,建管1件,排水2件,防汛1件,南水北調2件。

(二)答複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依法對18件信息公開申請全部進行了答複,其中“同意公開”的10件,占總數的55.6%;“不予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11%;“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總數的16.7%;“非本機關掌握”的3件,占總數的16.7%。
四、人員及收費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專職人員1人,兼職人員1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未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提出的減免收費申請。
五、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未發生針對北京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和申訴案。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一些方麵仍需不斷改進:一是部分處室、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製度掌握的不熟悉,主動公開意識不強。二是部分處室、單位的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要求不熟悉,程序、證據意識不強,容易引發法律風險。三是對政府信息的解讀和回應能力比較薄弱,特別是重要製度文件的後續解讀和回應工作需要進一步提升。
2016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加大水質監測、水體治理等重點水務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回應公眾關切。二是加快建成依申請公開辦理平台,提升辦理公開申請的便民化水平。三是修訂完善信息公開目錄,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建設水平。四是進一步做好依法公開工作,研究依申請公開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五是加強部門間溝通聯動,與宣傳、科教、法製、信息部門開展信息公開政策宣傳教育。六是加大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力度,提高依法規範公開政府信息能力。
北京市水務局
201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