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以及北京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落實《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實際情況編製。全文共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以及投訴舉報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五個部分。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於2017年3月31日以後可以在市環保局政務網站(https://www.bjepb.gov.cn)首頁“年度工作報告”欄目中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環保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車公莊西路14號;郵政編碼:100048;聯係電話:010-6871729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6年,市環保局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促進依法行政,轉變機關工作作風,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工作來抓,組建了以局長任組長的政務與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局係統的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並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定2名同誌具體負責局係統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部署和指導下,市環保局修訂信息公開管理規定,梳理年度重點工作和公開目錄,擴大公開範圍,規範工作流程,加強渠道建設,優化政府網站群和微平台群,做好政策解讀,及時開展互動回應社會關切,並組織了全市環保係統政務公開工作培訓,按法規要求接收和辦理信息公開申請,使全係統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和工作水平得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依法、有序推進。
二、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情況
2016年,市環保局圍繞本市環境保護中心工作,按照《條例》、《辦法》、《規定》以及國務院、北京市兩級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各項要求,圍繞民生推進政府環境信息主動公開,全年以本市大氣、水、輻射等環境質量、環境規劃計劃、大氣汙染治理、老舊機動車淘汰、監察執法和行政處罰、環保行政審批、生態文明建設、環境投訴舉報等信息為重點,以政府網站為主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多種手段和方式,持續推動政府環境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一)努力建設政府網站
為進一步發揮網站的主渠道作用,便於公眾查閱政府環境信息,2016年,市環保局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對政務網站進行了全麵改版。新版政務網站在保留“信息公開、在線服務、政民互動”三大功能定位的同時,對頁麵風格進行了重新設計,對網站布局進行了大幅調整,使新版網站重點更加突出、界麵更加友好、查閱更加快捷、辦事更加方便。同時,市環保局不斷完善由政務網站和京環之聲、北京環境監測等專業網站組成的網站群,針對不同讀者,采用不同形式,加強信息公開,全年網站群主動公開各類政府環境信息24700餘條,充分發揮了政府網站為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打造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
為適應社會信息化進程,市環保局著力打造新媒體平台,開通了由“環保北京”、“環境監測”、“京環之聲”組成的微博群和“京環之聲”綠色官方微信,2016年,緊緊圍繞大氣汙染治理中心工作,推出微訪談、微直播、典型案例曝光等公眾關注度高的活動,營造全社會“同呼吸,共責任,齊努力”的良好輿論氛圍。環保微博群全年共發布各類信息6800餘條,粉絲數已超過400萬;官方微信關注量超過6萬、單條微信閱讀量最高達5萬餘人次,在國內最有影響力的政務微博和綠色微信公眾號測評中,市環保局政務微博和官方微信連續上榜。
(三)組織新聞發布等活動
2016年,市環保局共組織、舉辦新聞發布活動59次;受理並接待各類媒體采訪124次(其中境外媒體采訪5次);撰寫並向媒體發布新聞稿件及新聞素材73篇。
(四)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和公告
及時印製並發布《2015年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供公眾免費索取,還將該公報電子版全文刊登在市環保局政務網站,為公眾提供查閱、下載服務;同時,按照有關法規要求,在政務網站發布北京市2015年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五)多渠道開展信息公開
市環保局還充分利用其他多種方式全力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回應公眾關切,宣傳環保方針政策,推進公眾參與,一是通過電視台、電台和北京公交移動電視播出空氣質量播報和環保新聞;二是通過手機短信和智能手機APP軟件,向北京地區移動用戶發布空氣質量預報、環境新聞和空氣重汙染預警等信息;三是通過戶外大屏幕及地鐵換乘站內LED大屏幕布滾動播放環保公益信息;四是在全程辦事窗口(已進駐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政府環境信息公開資料索取點發放材料;五是組織公益活動,現場向市民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學校發放環保科普書刊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保障公眾方便獲取政府環境信息,市環保局不斷完善工作製度,在政務網站發布信息公開指南和依申請公開流程,按照《條例》的規定接收和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可通過12369北京市環境保護投訴舉報電話谘詢中心,以現場、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公開申請,也可通過市環保局政務網站以網頁在線填報的方式提出公開申請。
(一)申請情況
2016年,市環保局共收到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申請194件。按申請方式統計,當麵提出申請23件,占總數的11.86%;通過互聯網(包括網頁填報和電子郵件)提出申請85件,占總數的43.81%;通過信函形式提出申請86件,占總數的44.33%。從申請的內容看,數量第一的為申請獲取行政審批類信息,共123件,占總數的63.40%;數量第二的為申請獲取汙染源監管類信息,共24件,占總數的12.37%;數量第三的為申請獲取行政處罰類信息,共13件,占總數的6.70%;其餘34件為申請獲取其他各類政府信息。
(二)答複情況
以上所有194件信息公開申請已經全部答複,其中:
已主動公開的21件,占總數的10.82%;
同意公開的65件,占總數的33.51%;
同意部分公開的11件,占總數的5.67%;
非本機關掌握的16件,占總數的8.25%;
信息不存在的63件,占總數的32.47%;
申請內容不明確需補證的15件,占總數的7.73%;
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1件,占總數的0.52%;
不同意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1.03%。
其中,不同意公開的2件中,一件為涉及國家秘密不予公開;另一件為涉及個人隱私,經征求權利人意見不同意公開,且市環保局認為不公開不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因此不予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及免除情況
為使申請人方便、快速地獲取政府信息,2016年市環保局未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費用。
四、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投訴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2016年市環保局因政府環境信息公開而引起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和投訴舉報情況如下。
(一)申請行政複議情況
2016年度市環保局發生3件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
1.申請人對市環保局作出的關於天竺回遷安置房涉及高壓線路遷改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公開告知書不服,向環境保護部提出行政複議。經環境保護部審理,依法維持了市環保局的信息公開告知書內容。
2.申請人對市環保局作出的關於天竺回遷安置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附件的公開告知書不服,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複議,後申請人在複議期間撤回了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終止。
3.申請人對市環保局作出的關於對北京市地域範圍內無線通信基站輕度環境影響事件,以及發生的時間、地點及處置情況等信息的公開告知書不服,向環境保護部提出行政複議,後申請人在複議期間撤回了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終止。
(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度市環保局未發生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
(三)投訴舉報情況
2016年度市環保局未發生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投訴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2016年,市環保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研究仍需加強。《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對政府的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環保局如何全麵貫徹落實,需要進一步學習和研究探討。二是信息公開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公開專職工作人員和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能力不均衡較為突出,且從整體上看,工作能力和積極性均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統籌指導力度不夠。新的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後,如何進一步發揮作用,提高統籌協調能力,需進一步加以研究,工作方式也需進一步改進。下一步,市環保局將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針對2016年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工作研究,充分發揮領導機構及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提高全市環保係統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工作主動性,開闊視野、拓寬思路,力爭在製度機製和工作方法上有所創新、有所突破,持續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