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文物局編製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谘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局政府網站http://wwj.c3e5.com/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係: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電話:64032023。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我局配備了16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並開辟了1個公共查閱點。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局2011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8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00%;法規文件類信息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41%;規劃計劃類信息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41%;行政職責類信息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00%;業務動態類信息47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99.18%。
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廣泛涉及文博工作的方方麵麵,像文保單位名錄、博物館名錄、文物商店名錄、建控地帶、地下埋藏區、行政許可事項等政府信息的公開,既滿足了我市作為著名曆史文化名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切身利益而產生的對文博工作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對我局全麵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大廳、政府信息公開欄、信息查閱點、新聞發布會、北京圖書館、北京檔案館文件查詢中心、報紙、廣播、電視等。其中通過政府網站了解查詢政府信息,以其方便、快捷的特點成為最常用和最受歡迎的公開形式。在便民服務上关键词2編輯印製了一批《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供廣大民眾自由索取。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同上年相比,增加4件,均為當麵申請。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均為業務動態類信息。
(二)答複情況
在已經答複的6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33.3%。
“不予公開”的0件,占總數0%。
“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總數的66.7%。
“非本機關掌握”的0件,占總數的0%。
“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總數的0%。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兼職工作人員16名。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依申請公開收費為0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依申請公開收費為0元。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1年本機關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共計0元。
五、谘詢情況
2011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13人次。其中,現場谘詢8人次,占總數的61.54%;電話谘詢5人次,占總數的38.46%,網絡谘詢0人次,占總數的0%。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0件,行政訴訟0件。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思想上認識有待於進一步深化;二是信息發布和更新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開資源整合有待進一步優化。今後,我局將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麵改進工作:
(一)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意識。切實提高廣大幹部對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把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文博工作、加強部門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抓緊抓好。
(二)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服務。要準確把握《條例》精神,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完善信息公開流程,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提升信息公開服務水平。
(三)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工作能力。要在局機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此項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覺性。同時,要對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其辦事能力和工作效率,以便更好的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全麵、更加有效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