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北京市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辦好學前教育與實現幼有所育的要求、落實中央和市級關於學前教育管理的一係列規定與要求以及推進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重要舉措,是全市開展學前教育管理的重要指導性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學前教育管理的總體要求、主要原則、重要方麵。
為什麽要出台這個《意見》?
近年來,我市學前教育雖然獲得了長足發展,但由於曆史發展中體製機製不健全、欠賬多、底子薄原因,學前教育依然是我市各級各類教育與各類重要民生中的短板。與其他學段相比,我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起點比較晚。這幾年,市區兩級政府著力解決“入園難”問題,把階段性工作重點主要放在了學前教育學位建設與資源擴充方麵。在資源規模快速擴張的情況下,學前教育質量監管需要同步加強。
《意見》是如何製定出台的?
2017年11月中旬以來,針對幼兒園安全事件反映出來的學前教育管理問題,市教委對當前全市學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弱點、難點、重點問題做了全麵梳理,並從可能引發幼兒傷害事件的重要環節出發,認真研究了國家及北京市現有的幼兒園管理製度,同時參考了國內外預防相關事件發生的經驗和做法,研究起草了《意見》。《意見》的製定曆時9個月,期間多次征求學前教育與相關行業專家意見、各區政府意見與相關委辦局意見,並經市政府常務會、市委常委會討論研究並審議通過。
《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導語部分簡要介紹了《意見》起草的背景。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提出要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學前教育規律,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製機製,堅持兒童優先、安全第一、權責統一、保教並重,加快形成科學規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係,不斷提升學前教育管理水平,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第二部分是主要舉措。分別從加強幼兒園分類管理、加強學前教育隊伍建設、提升幼兒園內部管理水平、建立幼兒園與家庭及社會共育機製、加強學前教育考核檢查和督導評估工作六個方麵提出了相關要求。
在已有管理文件的基礎上,本部分重點補充了加強教師隊伍的培養培訓力度、嚴格教職員工的準入與考核管理、健全幼兒園安全事故應對機製、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報告處置機製、依法落實幼兒園舉辦者與管理者的辦園責任、加強幼兒園保教工作的科學管理、健全幼兒園與家長的聯係製度、健全幼兒園家長委員會製度、強化學前教育督導檢查等內容。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營造良好氛圍三個方麵就《意見》的落實提出要求。要求各級政府按照學前教育管理體製分層建立學前教育工作責任製;要求加強部門間工作協調和政策銜接;要求加強宣傳營造社會良好氛圍,引導全社會共同努力,關心兒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