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城市更新產業升級的若幹措施(試行)》在官網正式發布,促進經開區存量工業用地高標準、嚴要求的優化利用,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釋放空間資源。
據介紹,城市更新產業升級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鼓勵產業升級
經管委會批準後,土地使用權人可以通過產業升級的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在符合上位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提容增效。
1.產業升級新項目應當符合亦莊新城產業發展導向及入區標準。
2.鼓勵通過提容增效對廠房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自主產業升級需求。增加容積率的項目,其經濟貢獻應當按照容積率增加比例相應提高。
增加部分用於生產的工業用房建築麵積可不補繳地價款。
3.根據區域配套需求,可以批準土地使用權人配建不超過總建築麵積15%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
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建設配套設施用房,實現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配套設施用房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勵開放經營,以補充區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區活力。
配建的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麵積按照房屋用途補繳地價款。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並將產權移交管委會的部分麵積,不補繳地價款。
允許轉型為產業園區
低效停產的工業用地且建成時間不少於6年的,可申請轉型為產業園區,以出租房屋的方式引進產業項目。
具備園區經營能力,並承諾園區整體經濟指標能夠達到入區標準的,經管委會批準可以轉為產業園區;自身不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可與國有平台公司合作合資經營,也可與具備園區經營能力的社會企業合作經營,經管委會批準後轉為產業園區。
1.土地使用權人引進的項目須符合亦莊新城產業導向及入區標準,並在經開區內辦理工商、稅務、統計登記。
鼓勵優先引進先進製造業企業、專業化“小巨人”企業、關鍵零部件和中間品製造企業。
2.支持通過提容增效對園區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產業需求。增加容積率的項目,其經濟貢獻應當按照容積率增加比例相應提高。
3.根據區域配套需求,可以批準土地使用權人配建不超過總建築麵積15%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
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建設配套設施用房,實現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配套設施用房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除倒班宿舍外鼓勵開放經營,以補充區域配套功能,提升街區活力。
配建的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麵積按照房屋用途補繳地價款。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並將產權移交管委會的部分麵積,不補繳地價款。
提倡政府收儲、回購
原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提倡以合理的補償價格收儲回購的方式盤活重新利用。
經批準的產業升級項目無法按期實施的,納入收儲回購目錄。
經批準的產業園區項目被取消資格的,按原出讓地價折算剩餘使用年限實施收儲回購。
值得注意的是:
進行城市更新產業升級的項目,還能夠得到金融機構提供的提容改造、園區建設、收儲回購等相關的中長期金融產品,以及房產收益權資產證券等資金支持。
結合項目產業特點,經開區還將推進周邊公共道路、給排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和綠化、環境衛生等提升工程。
同時,經開區還鼓勵產業園區建設包括實驗室、中試平台、中試線、檢測中心、展覽展示、智慧信息服務等與產業定位相關的公共綜合服務平台。
特別提醒
根據《措施》,經開區將實行年度評估製度,並建立獎懲機製。考評合格的北京經開區將按照園區區域經濟貢獻超出《園區轉型方案批複意見書》規定部分的50%,給予園區經營單位支持資金,並按照園區整體經濟指標測算園區公租房配租指標,由園區經營單位配租給入園企業員工使用。
若產業園區第五年仍未達到《園區改造轉型方案批複意見書》規定經濟指標的,或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包括引入企業有嚴重違法經營行為),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取消其產業園區資格,停止辦理工商注冊,限製能源供應,納入收儲回購項目庫。經批準進行產業升級的項目,升級工作無法按期順利實施的,納入收儲回購項目庫。
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在亦莊新城範圍內執行,原其他相關管理辦法及措施等同時廢止。已認定的特色產業園及經營性產業園應統一上報《園區改造轉型策劃方案》,經工作專班審批通過後,統一納入產業園區進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