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北京市財政局製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2023目錄及標準》),經市政府同意,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現就相關情況解讀說明如下。
一、製定依據
《2023目錄及標準》內貨物和服務品目以《財政部關於印發〈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財庫〔2019〕69號)為基礎,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確定。目錄內品目采購規則按照《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110號令)及《財政部關於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22〕17號)製定。
二、目錄情況說明
《2023目錄及標準》與上期目錄平穩銜接,並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內容有所調整和完善。
(一)按照財政部文件要求進行調整
財政部新發布《關於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22〕17號),首次提出協議采購限額標準應在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內。鑒於我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本次調整將協議采購限額標準由原來的400萬元下調為100萬元,兩者保持一致。調整後,將增加部分集采項目采購活動的組織頻次,但有利於完善競爭機製,更好滿足預算單位個性化采購需要。
(二)按照財政部文件規定進行細化
《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文件對打印機、車輛、家具等相關品目分類進行了調整細化。結合文件要求,我市《2023目錄及標準》對原有品目進行相應細化,調整後品目名稱編碼與資產管理品目相統一。如:原有目錄中打印機以噴墨、激光等技術進行分類,現調整為以彩色、黑白等功能進行分類;原有目錄內車輛分為乘用車、客車,現調整細化為轎車、越野車、小型客車、中型客車、大型客車;原有目錄中的家具用品,現調整細化為鋼木床類、木質床類、辦公桌、會議桌等22個品目。如下表所示:

(三)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
一是發揮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創新導向作用。首次投放市場的科技創新產品、服務,政府采購應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製。
二是強化政府采購支持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在車輛集中采購中,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2023目錄及標準》中進一步明確,率先在朝陽區、通州區試點執行《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並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四)根據本市實際進行優化調整
結合我市實際采購情況,對部分采購目錄及標準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刪除LED顯示屏品目,主要考慮實際工作中,LED顯示屏涉及個性化工程施工,更適宜按項目分散采購。擴大印刷服務覆蓋範圍,取消“2萬元以下不納入目錄”規定,主要考慮印刷服務供應商覆蓋麵廣,已納入電子采購平台實現線上下單,可保障本市各類采購需求。同時,參考中央集采目錄以及地方指導目錄不設置期限的做法,《2023年版目錄》不再限定三年執行期限,擬根據本市實際需要,適時優化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