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按照《辦法》,本市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並根據創新驅動發展要求和經濟結構調整需要,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製好、引領示範作用大、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並給予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也可在項目申報、人才引進與激勵等方麵享受相應支持。
企業技術中心是企業根據市場競爭需要設立的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主要負責製定企業技術創新規劃、開展產業技術研發、創造運用知識產權、建立技術標準體係、凝聚培養創新人才、構建協同創新網絡、推進技術創新全過程實施。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原則上每年進行三次。申請創建的基本條件中專門明確了研發投入的“硬杠杠”: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在1000萬元到5000萬元之間,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不同產業的相應要求;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於50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小於2億元的“專精特新”企業以及本市重點發展的前沿產業領域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於100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不同產業的相應要求。
此外,企業還要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於60人,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不低於80人;近三年內獲得的有效知識產權不少於10件,製造業企業近三年申請的發明專利不少於3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對企業技術中心實施動態管理,采取要求企業報送信息、不定期抽查、信息交叉驗證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管核查。如果企業存在運行評價連續兩年不合格、逾期未報送評價材料、提供虛假材料和數據、主要由於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等情況,將被撤銷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