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據是什麽?
為深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有關要求,進一步規範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提升本市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水平,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製定了《北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二、北京市能提供哪些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
本辦法所稱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是指北京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引導本市行業協會、服務機構等優勢資源,為提升本市民事主體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能力所提供的公共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服務;
(二)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
(三)其他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
三、北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係包含哪些內容?
北京市建立央地協同、合作共享、橫向互聯、縱向互通的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係,提升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能力。
其中,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負責牽頭整合本市知識產權部門、行業協會、服務機構、企業等各方資源,完善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係。區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報送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需求線索,提供培訓宣傳、谘詢指導等服務。北京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簡稱“維權中心”)負責北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具體工作,開展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行業協會發揮資源鏈接優勢,為企業提供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服務。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通過信息谘詢、宣傳培訓、維權指導等方式,提供高質量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企業應當尊重知識產權保護國際規則。
四、通過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可以獲得哪些服務?
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包括糾紛動態監測、糾紛案件指導、重點產業指導、多元化糾紛解決、信息服務、能力提升等。
住所地在北京市的民事主體,針對在海外發生的商標、專利、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糾紛,可以向維權中心提交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申請。申請指導的糾紛案件同時涉及京津冀三地中任意兩地以上企業的,或對三地產業協同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或維權中心資源不能滿足指導,需要協調其他兩地服務資源的,可以由京津冀三地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構開展聯合指導。
北京市針對重點貿易和投資國家(地區),研究國別知識產權製度及典型案例、分析當地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態勢及風險,圍繞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編發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指引(指南)手冊,提供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信息服務。
五、北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哪些保障措施?
北京市對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開展提供機製保障、資金保障、專家保障、技術保障,具體包括:
發揮北京市知識產權辦公會議機製以及京津冀知識產權協同發展機製作用,為本市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提供機製保障。
保障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資金的投入,保障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係運行順暢,支持住所地在北京市的企業、社會組織開展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活動。
建立海外維權專家顧問製度,發揮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專家、本市涉外律師人才、知識產權保護誌願服務專家的作用,為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提供高質量維權援助服務。
優化北京市海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庫,運用數字化手段實現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資源統籌管理,精準提供線上線下融合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