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製背景
2025年6月11日,市政府印發《北京市推動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京政發〔2025〕8號)。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外資研發總部認定工作,市商務局對現有文件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關於外資研發總部認定事項告知承諾的實施意見(修訂)》(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外資研發總部認定標準。外資研發總部是指經境外母公司授權,承擔全球或區域性科學研究、產品開發等核心研發職能,在京注冊資本100萬美元以上(含)的外商投資企業或機構。
(二)優化審批服務程序。本著減環節、減材料、增加透明度的原則,明確告知承諾事項、辦理條件、辦理流程及需履行的法律責任。按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當場辦結。按一般方式辦理外資研發總部認定事項,時限為3個工作日;辦理外資研發總部更換證書、外資研發總部證書注銷,時限為2個工作日。
(三)嚴格事中事後監管。在作出行政確認後,通過資料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全覆蓋核查。核查情況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實行差異化信用管理。
(四)建立失信記錄修複機製。按照違諾失信記錄修複標準,結合違諾失信等級,明確事項修複渠道、修複方式、修複期限和修複程序,並將違諾主體修複信息歸集至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五)暢通投訴和異議處理渠道。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提供申請人維權服務渠道,建立訴求受理、辦理、督辦、反饋、回訪、評價的長效工作機製。建立健全部門內部告知承諾事項異議處理機製,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三、生效時間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商務局印發〈關於外資研發總部認定事項告知承諾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京商總部字〔2021〕18號)同時廢止。
谘詢電話:市商務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010-89150491;市商務局商務環境協調推進處(總部經濟發展處)010-55579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