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據是什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北京市知識產權強國示範城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北京市標準化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首都標準化發展綱要2035》《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標準體係建設實施方案》等標準化文件,製定《北京市知識產權標準體係》。
二、製定文件的目標是什麽?
依據知識產權標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對知識產權的新要求,堅持“五子”聯動融入新發展格局,以首都發展為統領,以知識產權創造活躍、運用有效、保護有力、管理高效和服務規範為重點,提前謀劃設計未來標準體係,適度前瞻,滿足今後5-10年知識產權標準化工作需求。
三、文件涉及哪些重要內容?
《北京市知識產權標準體係》包括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5個子體係,下分18個分子體係。
創造子體係包含知識產權申請前階段、知識產權申請階段、新興技術領域相關知識產權3個分子體係。通過規範和引導創新活動,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與運用效益,從而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
運用子體係包含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知識產權許可轉讓、重點產業知識產權3個分子體係。對知識產權運用過程中的行為進行規範,從而提升知識產權運用的水平,促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
保護子體係包含知識產權風險防範、知識產權鑒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地理標誌產品類4個分子體係。對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的活動進行規範,通過建立統一、明確的規則體係,實現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同時促進創新活力與社會整體利益的平衡。
管理子體係包含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知識產權評價管理、知識產權金融交易3個分子體係。通過知識產權管理標準的製定和實施提升我市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規範我市市場主體在知識產權管理中的行為。
服務子體係包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知識產權谘詢服務和知識產權信息服務5個分子體係。通過知識產權服務標準的製定和實施規範我市知識產權各領域知識產權服務行為,促進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