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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10-1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布日期] 2024-10-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京經信發〔2023〕100號)要求,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啟動開展第七批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同時對第二批和第四批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進行複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申報

  (一)認定申報範圍和條件

  麵向全市高精尖產業領域,分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企業2種類型認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是指主要為本企業提供工業設計服務的企業內設機構;工業設計企業是指麵向市場需求提供工業設計服務的企業。申報企業應符合《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見附件1)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企業申請認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類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設立的工業設計中心需是專門成立、獨立運行的分支機構或內設部門,穩定運營3年以上(截至申請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良好的軟硬件條件、健全的管理製度、穩定的人員配置;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3年內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3)工業設計中心人才隊伍素質較高,經驗豐富,工業設計水平在同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設計團隊人員應達到4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的人員比例不低於60%;

  (4)知識產權保護及應用製度健全,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近三年獲得國內外專利和版權年均12項以上或成立以來累計80項以上。

  企業申請認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企業”類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注冊成立3年以上(截至申請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良好的軟硬件條件、健全的管理製度、穩定的人員配置,具備獨立承擔相關行業領域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以及係統設計谘詢服務的能力;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3年內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3)擁有設計水平高、經驗豐富的工業設計師和一定規模的設計人才,隊伍結構科學合理,設計團隊人員應達到5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的人員比例不低於70%;

  (4)工業設計服務水平在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業績突出,經營穩定,近三年工業設計服務年均營業收入不低於1500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50%。

  (二)申報方式和有關要求

  申報工作采用網上填報的方式,申報企業須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進行注冊,並登錄網上係統按照相關指引完成申報材料的填寫和提交。具體操作步驟見附件2,需提交的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3。網上申報時間為10月16日至11月6日。

  (三)各區推薦

  各區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企業的推薦工作。請各區確定相關工作負責人,並於2024年10月18日前請將聯係人信息表(模板見附件4)發至指定電子郵箱。

  請各區廣泛發動、擇優推薦,組織企業做好相關材料準備工作,並將推薦匯總表(模板見附件5)於2024年11月15日前發至指定電子郵箱。

  二、第二批和第四批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參加複核

  (一)複核範圍

  參加複核的對象為2019年度認定的第二批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和2021年度認定的第四批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具體企業名單見附件6。

  (二)複核方式和有關要求

  參加複核企業通過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登錄網上係統按照相關指引完成複核材料的填寫和提交,具體操作步驟參見附件2,需提交的複核材料清單見附件7。複核信息填報時間為10月16日至11月6日。

  三、聯係方式

  聯係人及電話:黃禕豐 55521116;梁化君 55520941。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三號院1號樓417室。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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